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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人使用申請登記工具所檢附之文件及核准登記文件,應保存五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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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