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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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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 第2條
新建建築物之節約能源,除應符合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之建築外殼節約能源標準外,其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之節約能源設計,應符合本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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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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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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