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 第1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管理外匯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