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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65條

旅行業不得委請非旅行業從業人員執行旅行業務。但依第四十一條規定派遣專人隨團服務者,不在此限。 非旅行業從業人員執行旅行業業務者,視同非法經營旅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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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