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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申請旅館業登記案件,有應補正事項者,由地方主管機關記明理由,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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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