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旅館業管理規則 › 第22條

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旅館業於旅客住宿前,已預收訂金或確認訂房者,應依約定之內容保留房間。
AI 白話解釋
← 第21-1條看 旅館業管理規則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