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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 第12條

易發生噪音設施在指定管制區內操作時,應張掛操作許可證影本於設施上,並能明顯辨識所載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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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