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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定總毒性有機物,指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 2,4-三氯苯、甲苯、乙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 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二氯溴甲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1,1-二 氯乙烯、2-氯酚、2,4-二氯酚、4-硝基酚、五氯酚、2-硝基酚、酚、2,4, 6-三氯酚、鄰苯二甲酸乙己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丁苯酯、 蒽、1,2-二苯基聯胺、異佛爾酮、四氯化碳及萘,計三十種化合物之濃度 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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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