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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網路合作辦法 第3條

合作館會議由各合作館館長組成,由本館定期召開;合作館會議得設各工 作小組,由各合作館推派代表組成,推動各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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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得邀集國內圖書館為合作圖書館(以下簡稱合作館),共同發展圖書資料合…第4條國內外各圖書館得向本館提出申請參與書目網路合作編目,經合作館會議同意始得加入。第5條合作館應與本館簽訂合作協議書,並遵守相關權利義務之規定。第6條為利書目交換流通,合作館應遵循相關書目著錄及建檔標準規範,其標準規範由本館定之。第7條本館負責書目網路系統之營運、研發及維護,並由本館協調合作館共同參與資料庫之建立、充實及品質維…第8條為充實書目網路系統資料庫,本館得與國內外各圖書館或資料中心進行合作及交流。第9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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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