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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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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54條
第 七 章 罰則
應服常備兵役役男,假藉宗教信仰因素申請,致服替代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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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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