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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 第4條

應召備役役男,原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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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