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 第2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第2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除其他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辦理。 特殊行業之查核簽證規則,其有關主管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