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7條

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7條

委員除由有關機關指派者外,專家委員之聘期,由經濟部及財政部會商決定之,但在聘期內不得執行會計師業務,其與開業會計師有特殊關係者,於評審案件時應予迴避。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