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 第1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