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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條例 第7條

外交官、法官、軍人、警察、學生,及其他公務員之制服,有特別規定者 ,得從其規定,惟帽徽限用國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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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