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 第59條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9條

受益憑證應為記名式。 受益憑證應以無實體發行,並以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處理受益憑證事務之相關規範,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之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8條看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全文第6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