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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建築改良物辦理查封登記聯繫辦法 第6條

執行法院拍賣查封建築改良物發給買受人權利移轉證書時,應通知地政機關在前項查封登記「備考」欄內註明拍賣日期及買受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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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