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 第5條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第5條

本公司各處置處長、副處長;各室置室主任、室副主任,並均置組長、師級及員級從業人員若干人。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