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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第3條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如下: 一、第一期至第五期機動車輛加速噪音、原地噪音之噪音管制標準值如附表一。 二、第六期機動車輛加速噪音、原地噪音之噪音管制標準值如附表二。 三、機動車輛行駛噪音之噪音管制標準值如附表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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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