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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關或機構辦理測定機構之輔導、審查、評鑑及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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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