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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32條

置有滑動銷之離合器之機械衝床,其離合器應具有在離合器作動用凸輪未超過壓回離合器滑動銷範圍前,能停止曲軸旋轉之擋塊。 前項離合器使用之托架,應具有固定位置用之定位銷。 離合器之作動用凸輪,應具有不作動即無法壓回之構造。 離合器之作動用凸輪之安裝部,應具有足以承受該凸輪所生衝擊之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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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