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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18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製正子藥品之紀錄及文件,應符合附件十四紀錄及文件基準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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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