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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施行。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二年六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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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