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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96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四 章 法律行為 › 第 三 節 意思表示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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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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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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