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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週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 第10條

航空站應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審核通過之申請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填具收據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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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