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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頻段無線電對講機管理規則 第23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2條依本規則核准發給之執照,應徵收執照費新台幣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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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