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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31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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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