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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匯出款項結匯辦法 第6條

指定銀行辦理民間匯出款項結購後,應將左列各款及其他規定文件送中央 銀行: 一、依第四條辦理者,為民間匯出款項結購外匯申報書。 二、依第五條辦理者,為中央銀行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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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