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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辦法 第4條

為執行本辦法有關水利建造物之安全檢查事項,各級主管機關得設置水利 建造物安全檢查督導小組,其設置要點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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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