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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
› 第3條
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 第3條
補償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補償金額=公告土地現值×土地面積×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 前項公告土地現值為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行政契約(以下簡稱行政契約)締結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第一項土地面積為土地登記簿記載之面積,且以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面積計之。 第一項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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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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