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 › 第10條

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 第10條

汽車所有人應於本辦法生效日起,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依本辦 法規定投保本保險。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