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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8條

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應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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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