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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源不足時期油品配售辦法 第13條

每車每月最高配售油品之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汽車種類及用途分別訂 定公告之。 先後公告之同一月份配售油品數量不同時,以最後公告者為全月配售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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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