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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12條

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不得因油症患者提出其權益申訴案件,而予以報復性之不利對待、管理措施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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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