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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圖書管理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圖書管理規費收費標準規範讀者借閱、複製圖書資料等服務時收取費用的標準,確保圖書資源的有效運用與維護。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1-02-20・共 6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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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電腦數位資料列印收費數額如下: 一、A4 紙張以黑白列印,每頁新臺幣二元。 二、A4 紙張以彩色列印,每頁新臺幣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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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縮影資料申請複印,每頁新臺幣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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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影印機紙張複印,A4、B4、A3 每頁新臺幣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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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因公務急需並以簡便行文表申請期刊論文或圖書文獻服務者,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傳遞,收費數額如下: 一、影印文件以電子郵件傳送,每頁新臺幣五元,並加收服務費新臺幣二十五元。 二、影印文件以傳真方式傳送,每頁新臺幣七元,並加收服務費新臺幣二十五元。 以上服務每件申請案限五篇文章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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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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