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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8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依順序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或本部指定之人員代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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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