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 第8條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第8條

總務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學生入院、出院之登記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 四、學生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五、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七、學生死亡及遺留物品處理。 八、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