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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警之佩階,依下列規定: 一、法警長佩帶二線一星。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二星。 二、副法警長佩帶一線四星。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一星。 三、法警佩帶一線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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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