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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法 第24條

法醫師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刊登招搖之啟事或廣告,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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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