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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第1條

第 一 章 通則
本法稱船舶者,謂在海上航行,或在與海相通之水面或水中航行之船舶。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海商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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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