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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第30條

不屬於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其後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先於前次航行之海事優先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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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