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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第35條

第 二 章 船舶 › 第 三 節 船舶抵押權
船舶抵押權之設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僅船舶所有人或受其特別委任之人始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船舶抵押權」的其他條文

第33條船舶抵押權之設定,應以書面為之。第34條船舶抵押權,得就建造中之船舶設定之。第36條船舶抵押權之設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第37條船舶共有人中一人或數人,就其應有部分所設定之抵押權,不因分割或出賣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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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