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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15條

開發人、設計人、監造人或承造人因開發計畫之實施,而有侵害他人財產、肇致危險或傷害他人時,應視情形分別依法負其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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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