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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0條

境外臺校應依已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與蒐集、處理及利用流程,分析評估可能產生之風險,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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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