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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 第5條

海關因緝私需要,得請求海巡機關協助,海巡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海關執行緝私,或海巡機關協助緝私,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立即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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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