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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服制規則 第6條

海巡人員穿著禮服、常服及便服時,得依各該人員身分之相關法規佩帶勳章、獎章及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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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