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 › 第2條

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對象為廢(污)水以海洋放流管線(以下簡稱海放管)排放於海洋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