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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第38條

經海關核准暫行停業之貨棧,在其登記證校正期間內,向海關申請准許復業者,原登記證仍可適用至校正期間屆滿為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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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