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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自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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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