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第113條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113條

有別除權之債權人,得以行使別除權後未能受清償之債權,為清算債權而行使其權利。但未依清算程序申報債權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12條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全文第1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